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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(市、区)和改革试验区遴选结果名单的公示

发布者: 发布日期:2023-05-26 09:59:17 浏览次数:617

  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(市、区)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教体艺厅函〔2022〕25号),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与推荐、复核确认,拟遴选认定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(市、区)58个、改革试验区17个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。

  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须加盖本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。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6月1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、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,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。

  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(邮政编码:100816),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

  电子信箱:jsfk@moe.edu.cn

  联系电话:010-66096231

  附件:1.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(市、区)名单

     2.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名单

教育部办公厅

2023年5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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